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就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捷 娄爱东 王晓清 乔枫革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