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3,8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
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晏小林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 减持比例
称 /股)
伍春霞 集中竞价 2023.1.11 18,000 20.10 0.0037%
2022.12.30 12,500 17.22 0.0025%
顾军农 集中竞价 2023.1.9 至
2023.5.23 8,000 20.08 0.0016%
2022.12.30 4,500 17.18 0.0009%
周正国 集中竞价 2023.2.6 至
2023.2.15 16,875 21.94 0.0034%
2022.12.9 至 4,500 17.59 0.0009%
周明亮 集中竞价 2022.12.30
2023.1.10 至 16,875 19.92 0.0034%
2023.1.12
2022.12.30 22,500 17.24 0.0046%
晏小林 集中竞价 2023.1.11 至 16,875 20.58 0.0034%
2023.2.13
合计 120,625 -- 0.024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前总 股数(股) 占当前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2,000 0.0147% 54,000 0.0110%
伍春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 0.000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 0.0138% 54,000 0.0110%
合计持有股份 125,000 0.0255% 104,500 0.0213%
顾军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 0.0010% 20,125 0.0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245% 84,375 0.0172%
合计持有股份 72,000 0.0147% 50,625 0.0103%
周明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 0.000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 0.0138% 50,625 0.0103%
合计持有股份 72,000 0.0147% 50,625 0.0103%
周正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 0.000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 0.0138% 50,625 0.0103%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 0.0184% 50,625 0.0103%
晏小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 0.0037%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2,000 0.0147% 50,625 0.0103%
注: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
3、根据相关规定于 2023 年重新计算董事、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的法定额度,本次减持后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比例据此调整。
4、2023 年 5 月,因公司回购注销 4 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51,000 股,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由此被动增加,当前股本即为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 490,318,413 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