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可立克”)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自然人李东海所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电子”、“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海光电子 54.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海光电子控制权。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按照《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李东海支付交易对价 2,228.00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2 年 7 月 29 日,海光电子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
(备案)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海光电子 10.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因此直接持有海光电子 64.25%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交易各方将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损益事项;
2、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协议涉及的其他约定及相关承诺;
3、上市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程序,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为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5、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本次交易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6、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风险,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7、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顾问,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至《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了交易价款;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及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在本次交易相关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