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签发的《关
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202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200,000 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42,734,2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89,306,899.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2,183.0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80,064,716.11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 481,326,899.15 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 1,262,183.04 元。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141,746,854.51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719,201.97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10,006,890.72
赎回理财产品 1,180,000,000.00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1,497,589.49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30,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351,975,357.71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5,515,100.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6,460,257.4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福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保
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
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
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
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
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征得公司同意后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存款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115729100227215 70,000,000.00 21.32 活期
司深圳福永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8240188000151958 61,395,000.00 52,231,749.98 活期
司南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78240188000152688 6,777,293.71 活期
司南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3066058013002256437 273,893,999.15 36,283,339.89 活期
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491491001013000101059 50,935,083.07 活期
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44033010000361909 76,037,900.00 202,891.42 活期
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44036010000362391 29,878.01 活期
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合计 481,326,899.15 146,460,257.4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38.00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I10655 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38.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 2021 年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