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1356 号《关
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322,908,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4,188,960.00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288,719,040.00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97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 298,804,440.00 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
10,085,4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 288,719,04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918,426.58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2,728,084.92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275,000,000.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7,161,3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4,417,682.2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75,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60,786,569.25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786,569.25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157.90 万元(含用于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20,716.1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
1、变压器项目
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安远、信丰的变压器产能有所增加,公司结合宏
观环境、行业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
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市场需求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
B、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
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
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电源项目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变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市场需求
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
B、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
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
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研发需求的原则,合
理降低了研发设备采购的金额;
B、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使变压器事业部及电源事业部更好的发展,实现独立核算和精准考核,由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投项目之一
“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新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变
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1,377.96 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6]第 310003 号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716.1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
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完成。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 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
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2、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3、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 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
于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前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
6,078.6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表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
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无
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累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