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2018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3,109,452.98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949,620.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8年度内已分配普通股股利为85,200,000.00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959,832.22元。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3、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18年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