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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坚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中坚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明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389,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2,000,000 股的 50.29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3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5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389,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波、龙文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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