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决定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智能机器人、清洁设备、代步车及其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和许可证项目除外)。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园林机械、农业机械、便携式发 项目:园林机械、农业机械、便携式发电机的技术研发;园林机械、农业机械、 电机、智能机器人、清洁设备、代步车便携式发电机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 及其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分支机构地址: (以上经营范围需前置审批和许可证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55号) (经营分支机构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
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项目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