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杨一理先生、李卫峰先生、杨海岳先生、卢赵月女士、邢敏先生、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 9 名董事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吴明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推选吴明根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吴明根 李卫峰、邢敏(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邢敏(独立董事) 杨海岳、朱亚元(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亚元(独立董事) 卢赵月、潘自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潘自强(独立董事) 赵爱娱、朱亚元(独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分项表决):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吴明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卫峰先生、方路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海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卢赵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分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3、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方路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其中,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徐卫宁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詹燕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
邮编:321300
电话:0579-8687 8687
传真:0575-8687 2218
电子邮箱:zjkj@topsunpower.cc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简历
吴明根先生:男,大专学历,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金华市委副主委、永康市总支主委,金华市第四届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永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任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山东龙晖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永康培英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明根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86,4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44.00%的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爱娱女士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股东吴晨璐、吴展为父女、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卫峰先生:男,EMBA,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品保部经理、销售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李卫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6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海岳先生:男,本科学历,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恒丰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处处长、内燃机开发部部长、产品开发部部长;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兼研发中心主任。曾获永康市科学进步二等奖、金华市科学技术三等奖。
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杨海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赵月女士:女,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缙云县括苍乡工业办公室会计兼统计、缙云县缝纫机厂成本会计、主办会计、永康市鹏翔针织厂财务科长,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卢赵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方路遥先生:男,本科学历,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任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杭州瑞恒百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方路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徐卫宁女士:女,本科学历,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三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先行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公告日,徐卫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詹燕云女士:女,本科学历,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曾任职诸暨市益州珍珠养殖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万臻珠宝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詹燕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