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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晟高科: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对于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
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中晟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中晟高科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不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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