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6.20 亿元。授信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本次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