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1-018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张鸿嫔女士、许国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鸿嫔女士和许国栋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 张鸿嫔女士、许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张鸿嫔女士、许国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张鸿嫔女士、许国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张鸿嫔女士简历:张鸿嫔女士,女,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副总。现任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鸿嫔女士与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鸿嫔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张鸿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鸿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国栋先生简历:许国栋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专业本科,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历任吴中区监测站技术员,苏州中晟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国栋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国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许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国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