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39,519,267.44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8月23日出具的(2023)川11民初37号《受理通知书》,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2.被告一: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叔勇
被告二: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岚
被告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辉
被告四:乐山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兰波
被告五: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杜驰
(二)案由
公司因被告一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嘉瑞大道-瑞祥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工程款132,065,635.7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其中,128,103,666.72元自2022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6,512,648.09元;剩余的3,961,969.07元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54,014.84元)。以上费用暂共计为138,632,298.72元。
2.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剩余设计费764,911.0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64,911.08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67,586.26元)。
3.判令被告一、二支付未付勘察费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为4,471.38元)。
4.判令被告三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诉请第一、二、三项的费用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5.判令被告四、五对诉请第一、二、三项的费用支付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6.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如有)、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所有被告承担。
上述费用暂合计为139,519,267.44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告编号 2023-06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
况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 1,807.7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收到应诉通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号 知书/传票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元) 展
日期
儋州嘉伟旅游开发有
1 2023/8/25 深圳文科园林股 限公司、广东美奂投 建设工程施 16,206,196.01 已受理
份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恒大童 工合同纠纷
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本公告
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 10 件(均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案件),合
计金额为人民币 187.15 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