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由潘肇英、卢国枨、杨昊龙、胡刚、李从文、吴仲起六位非独立董事与王雍君、李宪铎、魏其芳三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非独立董事胡刚先生及董事独立董事王雍君先生、李宪铎先生、魏其芳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董事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潘肇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吴仲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选举董事潘肇英先生、独立董事李宪铎先生、独立董事王雍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潘肇英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独立董事李宪铎先生、独立董事魏其芳先生、董事杨昊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李宪铎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独立董事魏其芳先生、独立董事王雍君先生、董事胡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魏其芳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选举独立董事王雍君先生、独立董事李宪铎先生、董事李从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王雍君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潘肇英先生的提名,聘任李从文先生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确定李从文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根据总经理李从文先生的提名,聘任吴仲起先生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根据总经理李从文先生的提名,聘任聂勇先生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根据董事长潘肇英先生的提名,聘任程玉姣女士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传 真:0755-83148398
电子信箱:investor@wky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A栋36层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高育慧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高育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8万股,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聂勇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聂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万股,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陈孝伟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陈孝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97万股,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祝胜华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祝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潘肇英先生提名,聘任覃袤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传 真:0755-83148398
电子信箱:investor@wkyy.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A栋36层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潘肇英: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业企业管理管理学学士。1989年至1991年任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企业管理处职员;1991年至2001年任佛山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副经理、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佛山市新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2005年至2009年任佛山市富思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至2011年任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2011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起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潘肇英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潘肇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肇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肇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 法违规 被中国 证监 会立案 稽查, 尚未有 明确 结论的 情况。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肇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从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至1996年,任深圳市新鸿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6年12月创办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文科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
李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李从文、赵文凤夫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38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5%。李从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从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从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仲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11月起,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及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吴仲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仲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吴仲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仲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勇: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自2004年12月起,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瑞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聂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1.6万股,通过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聂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聂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玉姣: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学士。2015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一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程玉姣女士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程玉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的情况。程玉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程玉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程玉姣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