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2,826,86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9,585,832股股份)后503,241,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ª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00,648,205.6元=503,241,028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26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262元/股=100,648,205.6元÷512,826,86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262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9 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
2 01*****603 李从文
3 01*****274 赵文凤
4 08*****114 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
5 01*****729 孙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34元/股调整为5.14元/股,相应配股股份回购价格由7.1875元/股调整为6.9875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咨询联系人:程玉姣
咨询电话:0755-33052661
传真电话:0755-83148398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