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规划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30%的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修订前 修订后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
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
…… ……
第四十六条 …… 第四十六条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 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
理由。 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七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 第五十七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
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前向全体股东发 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并说明原因。
出通知并说明原因。
第一百○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董事会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新增 第一百○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其中,审
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修订前 修订后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超
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出上述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出上述
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 公司进行的符合《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中定义的风险投资事项,按
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权限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确定),公司董事会 照该制度的审批权限进行决策。
或股东大会不得将该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
行使。 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权限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确定),公司董事会
…… 或股东大会不得将该等事项的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
使。
……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
事会、1/2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