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8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211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633.7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89%。
7、2019年5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9年5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43.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19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程序,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9年5月14日;
3、授予价格:4.818元/股;
4、授予对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3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马红波、潘子良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43.34万股
调整为32.84万股,授予人数由23人调整为17人。综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实际认购17人,实际认购数量32.84万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 总股本的比例
例
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7人) 32.84 100% 0.096%
合计 32.84 100% 0.096%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的投票权,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中,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层面考核: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评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9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6、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的过程中,马红波、潘子良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43.34万股调整为32.84万股,授予人数由23人调整为17人。综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17人,实际认购数量32.84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授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也符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了[2019]第5-00005号《验资报告》,认为:
资本人民币328,4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465,400.00元。根据
我们的审验,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贵公司己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28,400.00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137,000.00元,
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8]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
币341,465,4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41,465,400.00元。
四、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14日,本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9年7月5日。
五、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权激励定向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发股票
一、限售流通股 253,156,508 74.21% 328,400 253,484,908 74.23%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6,337,000 1.86% 328,400 6,665,400 1.95%
二、无限售流通股 87,980,492 25.79% 0 87,980,492 25.77%
三、总股本 341,137,000 100.00% 328,400 341,465,4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41,465,400股摊薄计算,2018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将变为0.2101元/股。
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41,465,400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