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88.7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34%。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的相关授权,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8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8年7月10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
7、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业绩考核为C、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不幸因病去世,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
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19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8年7月11日,截至2019年7月1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
低于15%。; 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
17.05%,公司业绩指
标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 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 考评,205名激励对象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 个人业绩考核为A,当
4 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年度可解除限售比例
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为100%;5名激励对
考评结果 A B C D 象个人业绩考核为C,
当年度可解除限售比
标准系数 100% 90% 80% 0 例为8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79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534%。具体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限制性股 本期可解除限售限制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
票数量(万股)性股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数量(万股)
董事、常务副
辛全忠 10.50 3.15 7.35
总经理
何志民 董事会秘书 10.50 3.15 7.35
霍海华 财务总监 4.00 1.20 2.8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08.7 181.29 420.49
(业务)人员(207人)
合计 633.70 188.79 437.99
注:1、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本期部分考核不达标、离职、死亡等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92万股。
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A,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