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74 深市 快意电梯


首页 公告 快意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级筛选:

快意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3-06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2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快意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以下同此);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罗爱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公司股东合生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罗爱武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公司股东白植平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1-2-3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6、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罗爱文、罗爱明、白植平同时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方案及承诺

    (一)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

    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因股份分布而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当本项与第①项冲突时,以本项为准;

    (3)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积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全体董事在上述董事会上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1-2-4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合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爱文、罗爱明、白植平、罗爱武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日下一交易日启动,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终止条件: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在下列条件满足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程序为: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控股股东增持公告;

                                      1-2-5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日起下一交易日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终止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公告增持计划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将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条件满足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其上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总和的80%。

    触发前述启动条件时,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增持义务。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2)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个月内实施完毕。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增持股份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作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公告后,若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增持股份事宜。

                                      1-2-6

    在公司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应依照本方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三)约束性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相关决议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百分之五十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预案之日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回购股份决议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百分之五十的董事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2)公司控股股东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现金分红,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3)董事罗爱文、罗爱明、辛全忠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其支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直至其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1-2-7

三、关于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五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