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6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63,000.00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 1,580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总额为 1,630 万元,减除前期已支付的50 万元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 161,4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前期已支付的 50 万元保荐费,以及
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
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484.30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60,93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CDA50024)。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63,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29,999.32 21,000.00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 169,241.40 42,642.00
注册上市项目
康弘国际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22,829.46 97,658.00
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8,700.00 1,700.00
合计 330,770.18 163,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
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不含公司关联方),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保荐机构中银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