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28098 债券简称:康弘转债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6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63,000.00 万元,扣除应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 1,580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总额为 1,630 万元,减除前期已支付的50 万元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 161,4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前期已支付的 50 万元保荐费,以及
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及发行
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484.30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60,93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CDA50024)。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63,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 29,999.32 21,000.00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 169,241.40 42,642.00
注册上市项目
康弘国际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22,829.46 97,658.00
济生堂技改配套生产项目 8,700.00 1,700.00
合计 330,770.18 163,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
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制剂生产车间及其动力等配套公用系统及辅助设施,用于提升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KH902)制剂生产能力。
由于受到2020年新冠疫情国际、国内防疫管控要求,“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生产设备供应商供货时间较预期计划延迟,设备安装、调试及验证进度未达预期;同时,各项工程建设2020年开工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计划组织施工及竣工决算。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KH系列生物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1年9月30日。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