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 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
日 及 2019 年 5 月 21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康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所属银行 中国银行彭州支行
1 产品名称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 产品代码 CSDP/CSDV
3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4 认购金额 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3,000万元 成都康贸认购人民币3,000万元
5 收益起算日 2020年1月17日
6 到期日 2020年4月16日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1)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
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 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
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 日,挂钩指标始终曾经小于
值减 0.0170,扣除产品费用 或等于基准值减 0.0170,扣
(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 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
率【1.30%】(年率);如果 品保底收益率【1.30%】(年
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 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
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 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
值减 0.0170,扣除产品费用 基准值减 0.0170,扣除产品
(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 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
率【6.10%】(年率)。 收益率【6.10%】(年率)。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 (2)挂钩指标为美元兑瑞郎即期
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 汇率,取自每周一悉尼时间
7 实际收益率 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 上午 5 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
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 下午 5 点之间,EBS(银行间
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 电子交易系统)所取的美元
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兑瑞郎汇率的报价。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3)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 14:00 彭博“BFIX”版面公
布的 USDCHF 中间价。 布的 USDCHF 中间价。
(4)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4)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17 日。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0 年 (5)观察期/观察时点为 2020 年
1月17日北京时间 15:00至 1月17日北京时间 15:0 0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北京时间 2020 年 4 月 14 日北京时间
14:00。 14:00。
(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 A/365。(6)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365。
8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9 关联关系说明 成都康贸与中国银行彭州支行无关联关系
10、风险揭示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本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0.1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
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10.2 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10.3 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10.4 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10.5 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6 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10.7 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10.8 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10.9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7.908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实际收 实 际 投
回本金 资收益
成都银行长顺 定制型 15,000 2020年1月7日 2020年4月7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