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2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监事袁思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3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627%),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或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5,000股(占康弘药业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5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袁思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19年9月6日,以上减持数量即将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公司实施
2015年度、2018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本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57%)。(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披露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确定。
二、 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袁思旭先生减持股份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减持方 减持日期 成交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公司
式 (股) 总股份比例
集中竞 / / / /
价交易
袁思旭
大宗交 2019年9月6日 33.68元/股 287,400 0.0328%
易
总计 287,400 0.0328%
三、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计划公布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2,300,371 0.2627% 2,012,971 0.2299%
份
袁思旭 其中:无限 575,093 0.0657% 287,693 0.032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725,278 0.1970% 1,725,278 0.1970%
股份
四、 其他说明
袁思旭先生作为公司监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袁思旭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监事袁思旭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袁思旭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 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袁思旭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 袁思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