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不解锁、
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不行权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6,300股,占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
2、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未满足第三次解锁和行权的相关要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符合第二次解锁的相关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共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解锁期合计可解锁66,3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案)》。
2、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有关激励计划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3、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将钟建军等四人作为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96元/股。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所必
须的全部事宜等。
4、2016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确定2016年1月4日为授予日,向439名激励对象授予431.24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确定2016年1月4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0.76万股的股票增值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6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做相应调整;同意公司以2016年12月7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计授予公司2名激励对象2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8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解锁相关事宜,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合计解锁2,070,8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回购注销744,033股;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行权相关事宜,2015年股票增值权第一次行权合计行权4,104股,取消100,45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7月27日;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8年1月19日办理完毕。
7、2018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相关事宜,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合计解锁1,338,323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0%,回购注销673,347股;201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解锁合计解锁68,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2015年股票增值权第二次行权合计行权3,078股,取消34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7月24日;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8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
8、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满足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相关事宜,201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次解锁合计解锁66,3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合计解锁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回购注销2,024,72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3%;2015年股票增值权第三次行权合计行权0股,取消4,44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锁 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40%
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锁 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锁 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当日止
2、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不超过48个月,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股票增值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
占获授股票
增值权数量
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股票增值权由公司取消。
(二)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201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