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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3 深市 康弘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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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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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 2018-03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
司” ),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18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的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
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4,210,0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8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5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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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
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0 成都康弘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417 柯尊洪
3 01*****461 柯潇
3 / 3
4 01*****145 龚静
5 01*****258 钟建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
2018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6 号
咨询联系人:钟建军
咨询电话: 028-87502055
传真电话: 028-87513956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