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7-00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完成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6年12月7日。
(二)授予价格:28.80元/股。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1 杨建群 行政部总监 4
2 黄青 康弘生物副总经理 13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股票。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XYZH/2016CDA50317),对康弘药业截至 2016年12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根据审验,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康弘药业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
资款合计人民币4,896,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17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726,000.00元。
同时,康弘药业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4,784,060.00元,业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6月 16日出具的
XYZH/2016CDA5020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2月19日止,康弘药
业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674,954,06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674,954,060.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2月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
年1月16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606,384,060 89.86% 170,000 606,554,060 89.87%
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 68,400,000 10.14% - 68,400,000 10.13%
份
三、总股本 674,784,060 100% 170,000 674,954,060 100%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674,954,060股摊薄计算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股。
六、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74,784,060 股增加至
674,954,06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先生在
授予前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397,934,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7%,本
次授予完成后,柯尊洪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397,934,398股,占公司新
股本比例为 58.96%。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尊洪先生、钟建荣女士夫妇及其子柯潇
先生在授予前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 461,272,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6%,本次授予完成后,柯尊洪先生、钟建荣女士夫妇及其子柯潇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461,272,683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68.3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