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2,372,708.8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2,616,092.95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4,237,270.89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117,879,839.10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871,691.85 元。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股本总额(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0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0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有效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