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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众兴菌业: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8,351,860.2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9,408,751.61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010,340.0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39,289,386.90 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31,460,884.98 元。

    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103,400.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8,812,419.73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010,340.0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39,289,386.90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2,616,092.95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132,616,092.95 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众兴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2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
和当前运作的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有效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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