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968,005.1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3,559,508.92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323,514.9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34,795,247.50 元,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19,408,751.61 元。
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3,235,149.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696,033.00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323,514.9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34,795,247.50 元,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8,812,419.73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8,812,419.73 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时鉴于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能存在因“众兴转债”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故公司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
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