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1 年 11 月)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0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67,663,678 元。 407,413,607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7,663,67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413,60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
有歧义时,以在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 有歧义时,以在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 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