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0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含9.00元/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2018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50),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18年12月1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30,475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3.8118%,最高成交价为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0,853.2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8-170),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相关修改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专项修改,且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0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要求《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为保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事项
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划、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 划另行制定,并按照规定提交董 用途 数量(股)
的用途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若
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 9,000,000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实施后剩余
部分,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5,230,475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