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9-04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公司董事陈瑞良先生、马亚先生、吴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拥军先生、杜毅女士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27,5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1%)。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陈瑞良先生、马亚先生、吴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拥军先生、杜毅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 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陈瑞良先生、马亚先生、吴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拥军先生、杜毅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陈瑞良先生、马亚先生、吴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拥军先生、杜毅女士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公司董事陈瑞良先生、马亚先生、吴岚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拥军先生、杜毅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