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1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计划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有
关规定,如股价异动发生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上市
公司应当在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预披露。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
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