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1-013 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7,692,388.0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37,401,946.88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1,810,159.12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全体股
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3,318,05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3,501,955.67 元。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根据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
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全体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