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0-024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吴立扬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8人,代表股份数量158,453,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4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量
86,799,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0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71,654,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40%。
3、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8,4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65%。
本次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45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7,043,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8,42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连果、孔维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