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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8 深市 国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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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国恩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方案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82 元/股(含),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30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最高成交价为 2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1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6,963,315.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7%,最高成交价为 22.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91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7,894,414.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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