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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国恩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14:30 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
大工业园 2 号路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胜利先生提议
召开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23 年4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 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建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 2023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借
款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一并进行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王龙先生、于保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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