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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国恩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路清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洁女士,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路清2021年7月因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被财政部给予警告,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2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
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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