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78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2024 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17,875,224.81 元。详见下表:
序 补助项目 收到补助的 补助金额(元) 发放主体 政策依据 可持
号 时间 续性
1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1 月 1,097,076.26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2 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4 年 2 月 22,500.00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 人社部发〔2023〕37 号 否
中心
3 杭州技改补助 2024 年 2 月 1,215,000.0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杭经信联计财〔2023〕 否
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06 号
4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2 月 1,199,532.82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5 区2022年瞪羚企业奖 2024 年 3 月 1,637,800.0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区经信〔2023〕50 号 否
励 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6 高企重新认定奖励 2024 年 3 月 100,000.00 发区(滨江)科学技术 区科技〔2024〕5 号 否
局
7 区配套资金资助 2024 年 3 月 1,215,000.0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区经信〔2024〕7 号 否
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8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3 月 198,347.35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9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4 月 808,746.88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10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5 月 957,976.39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关于下达 2023 年度
11 2023 年创新券资助 2024 年 6 月 399,100.00 发区(滨江)科学技术 创新券资助资金的通 否
局 知》
12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6 月 849,990.39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13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7 月 1,018,469.24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14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8 月 1,293,857.26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15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 2024 年 9 月 220,796.65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23〕43 号 是
税加计抵减
16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10 月 954,235.30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17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10 月 956,963.45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18 市级研发费用补助 2024 年 11 月 137,200.00 发区(滨江)科学技术 杭科资〔2024〕47 号 否
局
19 区级专利授权补贴 2024 年 11 月 10,200.0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杭高新〔2024〕12 号 否
发区管理委员会
20 区级专利授权补贴 2024 年 11 月 8,500.00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杭高新〔2024〕12 号 否
发区管理委员会
21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11 月 1,404,621.12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22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2024 年 12 月 1,793,513.53 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财税〔2011〕100 号 是
23 市绿色工厂奖励 2024 年 12 月 100,000.00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杭经信绿造〔2024〕109 否
局 号
24 2024 年省级专精特新 2024 年 12 月 69,663.00 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建〔2024〕17 号 否
对标提升补助
25 稳岗补贴 2024 年 12 月 206,135.17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 浙人社发〔2024〕40 号 否
中心
合计 17,875,224.8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
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 0 元,计入其他收益 17,875,224.81 元,计入递延收益 0 元。最终结果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