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5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1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54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杨婕律师、叶雨宁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4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8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石义民、辛德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监高薪酬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547,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义民先生、石扬先生、程迪尔女士、崔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0.1选举石义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65%。
10.2选举石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0.3选举程迪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0.4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正喜女士、毛卫民先生、陶宝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1.1选举王正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1.2选举毛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1.3选举陶宝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4,545,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8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辛德春先生、赵尚忠先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江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2.1选举辛德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