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六) 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有关提 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案涉及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相关意见。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不得变更。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名程序为: 名程序为:
(一) 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一) 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案。单独或合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案。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书面 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书面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 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 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 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 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二) 董事、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还应当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 提名人还应当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
独立性发表意见。 独立性发表意见。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 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
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 (三)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 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确认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备、完整, 其被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备、完整,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 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
会应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会应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则要求、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据有关规则要求、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 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
票制度。 票制度;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且中小股东表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股东大会以累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书面说 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四)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书面说
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四)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工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时生效: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一)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定最低人数;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达董事会时生效。股东大会免职董事,自决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
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
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出现第(二)款情形的,公司
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股东大会免职董事,自决
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工作; 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方案、决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方案、决算方
案; 案;
(五) 制定公司奖励计划,制订股权激励计 (五)制定公司奖励计划,制订股权激励计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