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3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44,87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1,60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3,271,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31,355.43 万元,
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将节余资金 1,243,936.15 元转至其他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62,18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2 元;另外,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705,52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2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506,264,822.02 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 3 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229,999,970.5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749,999.26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21,059.52 万元,
支付相关费用 438.49 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28.1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 21,059.52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己注销*1
深圳红岭支行 3915018800003438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己注销*2
深圳红岭支行 3915018800003706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活期存款 己注销*3
城市广场旗舰支行 8110301013800002424 0.00
合计 0.00
*1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
招 商 证 券 解 除 了 原 在 光 大 银 行 田 贝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39150188000034385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 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39150188000034385 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公司“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已使用完毕,
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活期存款 己注
圳华润城支行 755918099810709 0 销*1
合计 0
*1 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办理了专
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 5 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 5 栋第四层和深
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678 号大冲商务中心 1 栋 2 号楼(B 座)28 楼”,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5 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
区深南大道 9678 号大冲商务中心 1 栋 2 号楼(B 座)28 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
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 1 号广东索菱厂房 1 楼和深圳市南
山区深南大道 9678 号大冲商务中心 1 栋 2 号楼(B 座)28 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