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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6 深市 索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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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索菱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 1号索菱工业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7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 304,677,103 股,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 192,847,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62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1,829,3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57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派律师王兵、黄金杰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52,007 股,反对 1,877,3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799,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38%;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9,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514%;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52,007 股,反对 1,877,3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799,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38%;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9,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514%;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52,007 股,反对 1,877,3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799,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38%;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9,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514%;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49,007 股,反对 1,877,300 股,弃权 3,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796,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29%;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2%;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6,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231%;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49,007 股,反对 1,880,3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 302,796,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29%;
反对 1,8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7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6,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231%;反对 1,88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52,007 股,反对 1,877,3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799,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3838%;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6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9,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82.2514%;反对 1,87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34,0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255,807 股,反对 2,573,5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089,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1553%;反对 2,5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4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盛家方先生、蔡新辉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3,6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75.6693%;反对 2,57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3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34,0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255,807 股,反对 2,573,5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089,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1553%;反对 2,5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4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盛家方先生、蔡新辉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3,6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75.6693%;反对 2,57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33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2,834,0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
同意 109,258,807 股,反对 2,570,50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2,092,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1563%;反对 2,5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37%;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盛家方先生、蔡新辉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6,6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75.6977%;反对 2,57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30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王兵律师、黄金杰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广东法民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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