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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66 深市 索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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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索菱: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8

*ST索菱: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
    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2020 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25)。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送达的(2020)粤 03 破申 47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中国”)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1-057)。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4.13 规定:“上
市公司因第 14.4.1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
院”)作出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股票交易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3 条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经初步核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公司主要
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
该情形尚未消除。

    3、由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
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尚未报出,公司股票由于该项情形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不变。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向深交所递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续工作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本次转增的

421,754,014 股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证券账户(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管理人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公司将根据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如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仍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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