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和《关于收到法院指定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6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2、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3、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4、通报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5、管理人作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6、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7、债务人和管理人回答债权人提问。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设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共2家债权人出席会议,表决同意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为2
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家数的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24,171,414.30 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共38家债权人出席会议,表决同意的普通债权人为3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家数的100%,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04,717,239.58元,占普通债权总额 628,402,580.16元的80.32%,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于2021年12月27日依法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批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四、风险提示
1、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定批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未获法院批准,广东索菱重整失败,则广东索菱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广东索菱系索菱股份的重要全资子公司,如果广东索菱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会对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造成重大影响。
2、如广东索菱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管理人及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索菱重整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后续,管理人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