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管理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1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现就公司重整进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1、管理人自法院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6日。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的债权不再重复申报。截至2021年12月16日,结合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情况,将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至2021年11月26日,管理人已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金额约为30.07亿元。
2、2021年12月8日,管理人与汤和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1)。2021年12月15日,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2)。汤和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共同作为投资人参与索菱股份重整相关事宜,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3、索菱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7日上午9:30分召开,会议将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4、索菱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4:30分召开,会议将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二、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规定,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2、目前,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
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后续,管理人将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12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