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0-11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索
菱,证券代码:002766)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沟通、问询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0】105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进行了回复公告,详见《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71 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5、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详见公告:2020-107),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 03 破申 475 号),深圳中院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6、截至本公告之日,除了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确认,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