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以不超过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定的回购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若员工持股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2、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回购公告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此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肖行亦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
此外,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