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监事童方义先生、高管钟贵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086%,上述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52,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021%。(其中董事吴文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68,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5%;邓庆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2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24%;监事童方义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1%;高管钟贵荣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收
到公司董事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监事童方义先生、高管钟贵荣先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公司董事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监事童方义先生、高管钟贵荣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股数 持股比 有限售条件的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例(%) 数(股) 股(股)
吴文兴 副董事长 1,475,400 0.3498 1,106,550 368,850
邓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883,600 0.2095 662,700 220,900
童方义 监事 2,000 0.0004 1,500 500
钟贵荣 董事会秘书、副 1,049,200 0.2488 786,900 262,300
总经理
合计 3,410,200 0.8086 2,557,650 852,550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小数点尾数会有较小差异,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
姓名 量(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方 减持价 减持原
(不超过) 例(%) 区间 式 格区间 因
(不超过)
吴文兴 368,850 0.0875 自本公告
首次公开 之日起15 集中竞
发行前股 个交易日 价交易 视市场 个人资
邓庆明 220,900 0.0524 份 后的6个 或大宗 价格确 金需求
月内 交易 定
童方义 500 0.0001
钟贵荣 262,300 0.0622
合计 852,550 0.2021 - - - - -
特别说明:
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人员(即特定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即特定股份),根据最新的股份减持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钟贵荣先生同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其他承诺事项
2017年 4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公告》,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承诺自该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2日期间),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吴文兴先生、邓庆明先生、童方义先生、钟贵荣先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