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其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该信托计划优先级及劣后级份额合计筹集资金不超过18,6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公司与有关专业机构的合同尚未签订,信托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3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缴款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募集金额不超过18,600万元,信托计划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先生以3,200万元认购劣后级份额,对优先级份额权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对在信托计划清算时劣后份额剩余本金的差额部分提供补足责任。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索菱股份股票,不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票。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本计划完成后,索菱股份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最终实际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和缴款情况确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信托计划设立完成之日起算。后续根据本草案规定的程序本计划可展期。
6、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依法适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索菱股份、本公司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
、公司
索菱股份股票、公指 索菱股份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索菱股份A股
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本员工持股
计划
草案、本草案、 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存续期 指 自本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限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信托计划 指 管理机构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管理机构/资产管 指 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理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备忘录7号》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声明......2
风险提示......3
特别提示......4
释义......5
第一章总则......7
第二章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三章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数量......9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10
第五章本计划的管理模式......11
第六章本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6
第七章本计划的变更、终止......18
第八章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18
第九章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8
第十章本计划履行的程序......19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20
第一章总则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7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
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持续为股东带
来更加高效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本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与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
同,并在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的正式员工。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
二、本计划参与情况
本计划参与对象为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在职的核心及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5人,其中,参加本计
划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3,315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5.65%,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认购份额(万份)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1 董事长肖行亦 3200 34.41%
2 财务总监王大威 50 0.54%
3 监事会主席林晓罡 50 0.54%
4 监事童方义 15 0.16
5 其他核心及骨干员工 5985 64.35%
合计 9300 100%
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相应
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
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
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
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出具意见。
第三章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本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9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2、本计划分为9,3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最低认购份额为10万元(即100,000份),超出最低认购份额部分金额必须认购1